看嘸標示 進性別友善廁所 家長靠聲控
臺北市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多年,但標示混亂不一,市議員曾獻瑩要求市府除統一標示,廁所也要納入親子、身心障礙者需求,可採取「多功能廁所」或「通用廁所」標示方式。(臺北市議員曾獻瑩研究室提供/劉彥宜臺北傳真)
臺北市政府推動性別友善廁所多年,臺北市議員曾獻瑩、林亮君發現,不但廁所標示不一,讓使用者感到不知所措,也應該一併顧及親子、身心障礙者使用需求,規畫「多功能廁所」或「通用廁所」。北市社會局迴應,市府已參考中央、其他縣市設置指引和評鑑標章及學者研究,優先改善廁所標示系統一致性,同時增加對民衆宣導。
曾獻瑩指出,性別友善廁所標示不一,引發許多民衆困擾,急着上廁所還要先搞清楚標示,有些性別友善廁所有孩童圖示,代表可帶孩童進入,有些則沒有,家長不知道如何使用,只好讓孩童獨自進入,家長待在門口「指揮」。
他表示,市府不只要推動性別友善廁所,也要顧及親子、身障者需求,讓不同族羣可使用有限的廁所,但標示呈現必須更多元、友善,如採取「多功能廁所」或「通用廁所」的標示方式,清楚標明內部設施包括兒童便鬥、尿布臺等。
林亮君提及,一般公廁設施包括坐式便器、蹲式便器、尿布臺和兒童洗面盆等都有統一標示,性別友善廁所卻沒有,她也認爲性別友善廁所原則是友善和包容,親子、身障者都要可以使用性別友善廁所,並設有各個族羣都可共融的軟硬體設施。
林亮君要求,市府應參考新北市All Gender(全性別)友善廁所標章,研擬北市友善廁所版本,擴增友善廁所數量、提升品質,實現多元共融社會。
社會局迴應,無障礙廁所、親子廁所依據法令,都有應設置數量、樓層及硬體需求,北市現行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已優於法規最低要求,未來也朝向全齡、所有性別適用的通用設計發展,不會排擠現有廁所的使用。
社會局表示,市府已參考中央、其他縣市設置指引和評鑑標章及學者研究,希望逐步改善廁所標示系統的一致性,同時增加對民衆宣導,力拚明年3月由北市環保局開始實地抽檢。
北市建管處長虞積學說,親子廁所是依《兒少法》規定設置,公共場所若符合法定要件即需要設置,新建建築物必須獨立設置親子廁所,而既有建築物則可考量空間限制,採取兼具多功能的設計方式提升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