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告示牌求車禍影像 員警回去立馬調閱監視器給真相
▲黃民之子與他發生車禍事故,爲釐清車禍真相,自行張貼告示牌尋求協助,沒想到警方會積極協助。(圖/五分局提供)
臺南市警五分局開元派出所所長蔡志成、警員李宗哲,16日巡邏經過北區小東路、林森路口看見一面告示牌,內容寫着6月12日晚間在該路口發生車禍,需要善心人士協助提供行車紀錄影像資料,以還原車禍發生真相,警方主動協助調得監視影像,協助民衆釐清車禍真相,令民衆「足感心」。
開元所所長蔡志成返所後,立即調閱110報案紀錄查證確有其事,惟該路口並無裝設路口監視器,蔡所長靈機一動,指示警員王正材調閱鄰近小東路與長榮路口影像,發現一部行駛在小東路東往西方向綠燈直行之機車,遭一部由林森路三段北往南闖紅燈之機車撞擊,員警隨即聯繫張貼告示牌黃先生,到派出所確認監視影像。
黃民向警方表示,其子6月12日22時許騎機車行駛至小東路口,遭林森路闖紅燈之機車衝撞,造成左手4指骨折,但對方卻指控其子闖紅燈,因該路口無監視器,爲釐清車禍真相,纔會張貼告示牌尋求協助,沒想到警方會積極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