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山刀教訓情敵砍錯人 年輕爸爸無辜遭殃!這輩子不能跳了
龔姓男子爲教訓情敵,竟持開山刀亂砍他人,導致無辜男子深受重傷。(邱立雅攝)
龔姓男子懷疑女友跟他人搞曖昧,竟夥同友人帶着開山刀、藍波刀準備教訓對方,行經湖口某處時,誤以爲暗巷內牽着10歲女兒的陳姓男子就是女友曖昧對象,衝上前去一陣亂砍,導致陳男全身多處傷害,就醫後診斷出未來再也無法深蹲及跳躍,新竹地院法官依共同犯重傷害罪,判處龔男及其友人6年至6年2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龔男因懷疑女友跟他人存有曖昧關係,邀約友人共同前往湖口鄉女友工作地點附近埋伏,想要給曖昧對象一個教訓。兩人到現場後未見目標,於是持開山刀、藍波刀四處搜尋,經過勝利路時,於暗巷內見陳男牽着未成年女兒迎面走來,誤認就是女友曖昧對象,兩人上前一陣亂砍。
龔男持開山刀由上往下朝陳男揮砍,陳男邊後退邊伸出右手抵擋,龔男再朝陳男右大腿揮砍導致陳男不支倒地,龔男友人即持藍波刀趨前朝倒地的陳男揮砍,陳男以腳抵抗時再遭龔男友人砍傷左腳底,致陳男右大腿股四頭肌斷裂、左足底肌腱斷裂、右手第五指撕裂傷及脫位並韌帶斷裂。
陳男就醫後,經醫院診斷陳男右大腿日後遺存活動障礙,包括無法深蹲及跳躍,有嚴重減損一肢以上機能之情形。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龔男及其友人砍後,雖發現誤認而砍錯對象,但兩人對於持刀械揮砍陳男受傷仍屬未違背兩人當之本意,兩人主觀上具重傷害之不確定故意,應屬灼然,且兩人人之行爲與陳男所受重傷害結果,當有相當因果關係。
法官同時也認爲,龔男及其友人在陳男女兒面前砍人,造成陳男女兒心中留下不可抹滅陰影,更重創陳男身心,兩人行爲敗壞社會治安,雖然龔男與陳男達成和解,但並未依約賠償,最後依共同犯重傷害罪,判兩人6年到6年2個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