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槍喝止嫌犯擊中手臂 警:逮捕過程符合程序

新竹警察局長黃家琦(左三)頒發破案獎勵金,提升同仁士氣。(警方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左五)、縣議員文中(左四)等人前往慰問,提升警察士氣。(警方提供/莊旻靜新竹傳真)

新竹縣湖鏡派出所13日巡邏接獲民衆報案盤查可疑車輛時,卻遭嫌疑人開車衝撞,甚至輾過副所長的腳,警方當時開槍制止,擊中嫌疑人右臂,卻遭質疑違反程序,警方也解釋過程一切符合程序,新竹縣警察局長黃家琦15日上午也致新湖分局,由分局長陳啓明等人陪同,頒發破案獎勵金,也慰勉受傷的警察。

警方指出,此起案件員警用槍時機符合規定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警方到場時,駕車吳姓嫌疑人即開車衝撞,已構成妨害公務之嫌,且警方持警棍制止無效,吳嫌又持續衝撞,並輾過湖鏡所副所長的腳,因此纔開槍喝止,用槍即逮捕過程,均符合程序,全案也將吳嫌依搶奪、強盜、妨礙公務及毒品罪嫌,移送新竹地檢署偵辦。

黃家琦15日到新湖分局頒發破案獎勵金,與縣議員杜文中、新湖警友辦事處副主任徐源裕等人也慰勉,支持警方展現公權力,警方也將持續守護轄區治安,彰顯警方打擊犯罪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