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偷吃女同袍不戴套車震 護理師妻跟監出遊怒撞車抓姦
軍人偷吃女同袍不戴套車震,護理師妻跟監出遊怒撞車抓姦。(
一名職業軍人結婚不到三個月,就與軍中女同袍小美髮生車震,兩人還經常親密出遊過夜;擔任護理師的正宮與友人去年6月跟蹤丈夫及小美出遊,過程中,利用車輛怒撞丈夫,逼女方下車錄音取證,並提告求償100萬。法官認爲,小美早就知男方有婚姻狀況,還與男方發生性行爲及牽手,判賠元配30萬元精神撫慰金。
根據判決書,元配向法院控訴,丈夫與軍中同袍小美於112年6月3日一同出遊在餐廳及停車場牽手,112年6月9日一同前往汽車旅館過夜,112年6月10日在南投某宮廟停車場牽手。元配氣得質問小美,小美坦承與丈夫發生性行爲,且沒有避孕。氣得對小美提告求償百萬。
但小美辯稱,她與男方是軍中同袍,兩人篤信民間宗教及喜好廟宇建築,於是利用休假前往嘉義、南投之廟宇參拜,雖有與男方牽手,只是互相提醒安全。且112年6月10日她搭南方車輛,於某公廟停車場時,遭元配夥同他人駕車衝撞男方車輛,害她受頭部鈍傷、頭暈、目眩及噁心等傷害,並遭受元配等人脅迫下車、咆哮、辱罵,被告心生畏懼,才配合原告指示完成坦承婚外情之錄音。
法官審理後認爲,小美明知男方爲有配偶之人,卻有性行爲及多次牽手行爲,已屬逾越交友份際之行爲,顯然逾越有配偶之人所能忍受之範圍,不法侵害元配配偶權,須賠償3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