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車禍肇逃遭汰除!他轉當教官竟「不鳥教召令」 下場慘了

畫面僅示意,並非當事者。(報系資料照)

一名擔任軍官已22年的王姓男子,因車禍肇逃而遭到軍方汰除,後來轉職到校園任職教官一職,但他2022年收到教育召集後卻無故未按時報到,檢方依法將他函送法辦。桃園地院審理,依法將他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男現年52歲,明知後備軍人有接受教育召集的義務,而家中兄長也於2022年3月26日代他簽收教育召集令、確切轉達,信中指定他應於同年4月9日至15日間,前往苗栗縣鬥煥坪營區報到。不過王男竟意圖躲避教育召集,仍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而未到;案經桃園市後備指揮部函送偵辦。

桃園地院審理,審酌校官除役年齡爲58歲,明知受主管機關教育召集後,應於指定的時間、地報到,竟無故逾應召期限2日而未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的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管理的有效性。

法官認爲,王男於偵訊中坦誠不諱,態度良好,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意圖避免教育召集,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