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臺中車站內發酒瘋 囂張狠揍鐵警副所長…下場出爐

臺中陳姓男子有多起酒駕前科,今年4月又情緒不穩竟在臺鐵臺中舊站園區內發酒瘋,拿現場業者的木椅、花架亂砸裝置藝術,還毆傷店家林姓課長,連鐵警臺中分駐所張姓副所長到場處理,陳還囂張朝張臉部揮拳,打傷張眼球、眼眶,法院依妨害公務、傷害等3罪判他拘役55日,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男(46歲)今年4月23日晚上7點多在臺鐵臺中舊站月臺時,因酒後情緒不穩,就拿現場鐵道文化園區商家的木椅、花架,敲打擺放現場的裝置藝術,業者營業部林姓課長前往制止時,陳還揮拳揍了林臉部,釀林鼻子、嘴脣及手肘都受傷。

後來鐵路警察臺中分局臺中分駐所張姓副所長獲報到場,陳仍情緒激動,明知對方是身穿制服、執行公務的警員,又揮拳痛毆張的臉,造成張眼球、眼匡鈍傷,眼鏡也被打壞,當場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

檢方訊時,陳均坦承不諱,並有林姓課長、張姓副所長證詞及驗傷紀錄、現場監視器等可佐,偵結依妨害公務、傷害罪及毀損嫌起訴他。

臺中地院審酌,陳男不以理性排解情緒,酒後毀損業者價值約7000元的木椅、花架,又痛毆林姓課長、張姓副所長,考量他犯後坦承但沒有和解。

法院審理後依毀損、傷害、妨害公務等3罪,各判他拘役15日、25日、25日,3罪應執行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臺中司法大廈。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