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資喬不攏毆死酒友還丟包 狠男判決出爐下場慘

計程車車資喬不攏毆死酒友還丟包,狠男遭判刑定讞(示意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劉姓、黃姓男子今年初聚會飲酒,卻因返家的車資爭吵,黃男痛毆劉男後丟包,雖路人發現報警,但劉送醫不治,最高法院考量黃男坦承犯行,並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付賠償金完畢,駁回他的上訴,依傷害致死罪判處3年7月徒刑定讞。

去年1月3日晚間,65歲黃男與67歲劉男共5人在新店區中央路某卡拉OK店聚餐喝酒,深夜結束回家,黃、劉及另名友人3人同搭多元計程車回家,途中友人先下車,接着轉往劉男位於新店山上社區住處。

但黃不滿先載劉山區住處,導致要多付車資600元,認爲劉要分攤,坐在後座的2人吵得不可開交,黃盛怒下毆打劉頭部及臉部,把劉打到口嘴挫裂,4日凌晨黃把劉拖下車,丟包在劉住處社區的轉彎車道,再搭該車返回中和住處。

劉男被發現時已昏迷無意識,量測不到呼吸、脈博、血壓,送往醫院急救無效,劉男因酒後、冠狀動脈硬化、代謝性疾病、急性毆打致臉部口嘴嚴重挫裂及局部吸入血液,引起酒精中毒、心冠狀動脈疾病、肺炎,導致中毒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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