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商欠債頂讓店面卻毀酒挨告 和解換撤告

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楊姓酒商積欠呂姓客戶355萬元,把有酒窖店面頂讓給呂,但雙方卻因債務問題口角,楊被控撬開鐵門關掉店內酒窖冷氣機,造成700瓶高級香檳酒、紅白酒變質,呂提告毀損,楊被起訴,案經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雙方達成和解,呂撤告,法官判決本案公訴不受理。

檢方起訴,楊姓酒商承租店面經營買賣酒類事業,他熟稔香檳酒、紅白酒等酒類如何保藏及商業價值,呂姓客戶常向楊買酒,成爲VIP客戶。

2016年3月起,楊陸續向呂借款,同年6月27日共欠355萬元,楊後來因財務週轉問題,將店面連同店內2個酒窖、設備及高級酒類頂讓給呂,並辦理更換租賃合約事宜。呂承接店面後,將高級香檳酒、紅酒及白酒搬入酒窖內,以低溫攝氏10多度保藏,但因債務問題,呂、楊常口角,同年9月9日,楊趁呂不在,用鑰匙開啓鐵卷門,以手動方式關閉店內總電源箱控制酒窖的冷氣電源開關,並更換大門遙控鎖,阻止呂進入。

楊被控任由酒窖升溫,在9月盛夏白天室內溫度可能高達攝氏30多度的情況,造成酒窖內酒類因高溫風味變質、損壞,檢察官委請法國農業部(OCC)認證的香檳騎士飲酒鑑定,確認酒品損壞不堪使用,商業價值嚴重減損,依毀損罪起訴楊。

北院審理全案,法官安排調解後雙方和解,呂撤回告訴,法官最後判決本案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