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鳴笛被投訴 消防員怒:不是救人誰想開?

圖文/鏡週刊

救護工作急如星火,將受傷、重病患者用最快速度送抵醫院消防員的重要工作之一,但近日有民衆抗議救護車鳴笛聲在深夜擾民新北市議員許昭興更於上月去函衛生局消防局,要求協助降低民生干擾,基層消防員對此說法難以接受,怒訴:「不是救人誰想開警鳴器?若關閉出車禍又要誰負責?」

民衆的陳情傳單以「救護車,不應該打擾我們的睡眠」爲標題,表示深夜的國光路跟中興街如此安靜,「救護車的警鳴器只會打擾住戶清夢,幾無警示作用」,許昭興則在上月去函消防局、衛生局及耕莘醫院,請這些單位降低對民生干擾。

該傳單中還寫着,若民衆深夜仍被吵醒,可請耕莘醫院急診處警衛告知救護車駕駛,到院前100公尺應關閉警鳴器,因爲「救護車司機駕駛員)的警鳴器深夜操作習慣纔是保障附近民衆之睡眠安寧根本」,還請民衆記下被吵醒的時段,通知消防局緊急救護科或許昭興服務處

基層消防員卻對傳單內容難以接受,不願具名的消防員表示,救護車執行公務依法規定開啓蜂鳴器及閃爍燈,行駛於道路上才擁有優先權,「如果不是爲了救人,誰想開啓?」

該消防員更指出,部分醫院外圍常有違停車輛,若救護車沒有鳴笛,根本不會有人讓路,又若是沒有開啓警鳴器,有民衆沒注意到救護車而發生車禍,責任歸屬又該是誰負責?

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依照規定,救護車在不妨礙緊急救護的前提下,到院前300公尺需降低警鳴器音量,到院前100公尺則需關閉警鳴器,並沒有規定救護車行駛馬路的警鳴器分貝,每年約3到4件投訴救護車擾民案件。新北市消防局則迴應,一切配合衛生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