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喝酒呼大麻遭表弟推倒硬上 辣表姊怒喊「不可以」內心超崩塌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1名男子阿佑(化名)和桃園的表姊2人去年6月24日晚間22時許,到北市信義區的一間酒吧消費到隔日凌晨2點多,返回松山區住處後與表姊在房間內聊天,吸含大麻的電子煙,表姊因頭昏躺在牀上休息,卻遭阿佑強吻及強制猥褻,經表姊強烈反抗後才罷手。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佑和桃園的表姊,2022年6月24日晚間22時許,2人到信義區「安慰劑」酒吧飲酒,翌(25)日凌晨2時許,一同返回阿佑松山區住家,並在阿佑房間內聊天,一起施用含大麻成分之電子煙。
表姊在施用電子煙後,感覺頭昏然躺在牀上,阿佑竟上前親吻表姊嘴脣,表姊驚覺大喊「不可以」並起身,卻遭阿佑推倒牀上,並企圖襲胸,還拉表姊手摸自己生殖器,並用腳抵住表姊下體,經表姊不斷的掙扎後才罷手,表姊憤而到阿佑母親房間嘔吐,隨後就寢,隔天起牀傳訊給母親「媽,我想妳了」、「我發生了一些事,內心有點崩塌」然後返回桃園住家。
法官審酌,被告對告訴人性自主決定權未予尊重,自應受一定程度之刑事非難。惟念被告坦認犯行,並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損害,足見被告已有悔意,兼衡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對告訴人造成之危害程度。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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