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活活餓死2歲兒 涉案哥哥求法官讓他回家...22日精神鑑定

▲林姓兄妹蕭男涉把2歲男童廁所,還不時毆打,食物也給的少之又少,致男童必須喝馬桶水解渴,最後骨瘦如柴活活餓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一名林姓男子(現年24歲)涉與在酒店工作的21歲妹妹(男童生母)及其蕭姓男友,共同凌虐2歲外甥,被依妨害幼童發育罪起訴並羈押。臺北地院12日下午開庭審理是否繼續羈押林男,林男求法官讓他回家,「若有罪我願意承擔」,其法扶律師陳彥君主張,林男並非畏罪潛逃,而是不知道自己被通緝,請求法官停押,以限制住居或責付其母親代替。

檢察官指出,林男是被通緝到案,在林男逃亡期間,同案被告林妹妹與蕭男都將罪責推給林男,林男不僅有逃亡之虞權益無法保證,因此請求法官繼續羈押。

律師表示,蕭男曾謊稱林男有回到林妹妹的共同居所,且在林男被逮捕前,他不知道男童死亡,也不知道自己被通緝,並非畏罪潛逃,會離開臺北是因爲林男無經濟能力,沒食物吃,妹妹也沒拿錢回家,所以才選擇他處謀生,而目前罪責是被妹妹與蕭男所推卸;此外,相關證詞也已經過調查,林男無共同勾串共犯或逃亡的可能,請法官停止羈押,予以限制住居或實付與母親替代即可,若繼續羈押可謂輕重失衡。

林女每天拿錢和蕭姓男友到處玩樂,放任孩子活活餓死,2人被依遺棄致死罪起訴。(圖/翻攝臉書

林男也請求法官讓他回家,若最後被判有罪,他願意承擔;他也說到,2018年10月離開妹妹住所至2020年2月被查獲期間,他曾住在臺中車站,無固定居所,但都有用電話跟母親聯繫,今年過年也有回嘉義,但都沒聽說過自己有被通緝的消息,他沒收看電視、報紙習慣,母親也沒跟他說,頂多在工作時有跟人交談;另外他解釋,被通緝到案後,會騙警察說沒手機是因爲他太緊張。

檢察官對此認爲,林男居無定所,有逃亡之虞,請法官予以羈押。然而律師表示,林男會居無定所是因爲他在臺中有一些陣頭廟會的工作,他並不知道警察在找他,不過林男現在願意接受限制住居,好好待在家受司法調查。

法官需經評議後纔會做出裁定,並表示5月22日早上已爲林男安排到醫院精神鑑定。開庭結束後,林男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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