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輪性奴雜交性虐12小時 5惡男二審判刑通通變了

5惡男凌虐性侵酒店妹,上訴二審刑期都變輕。(中時資料照)

臺中魏姓男子與4名友人,2018年到某知名酒店尋歡,事後將A姓酒女帶出場到汽車旅館後,逼A女喝大量毒咖啡,趁其意識模糊多次性侵,還要求A女與友人雜交,更誣陷A女偷20萬元,逼她交出提款卡,盜領存款5萬6000元,凌虐長達12小時。臺中地院一審重判魏男12年6月,其餘4人判處1年2月至3年7月不等;5人上訴後,二審全部改從輕判,魏男改判12年,另4人改判8月或宣告緩刑。

根據判決書,2018年7月某日凌晨3時許,魏男與4名友人在臺中知名酒店喝完酒後,將酒店小姐A女帶出場前往某汽車旅館,但魏男卻趁着與A女獨處時,脅迫A女喝下毒咖啡後性侵得逞,還對其他4人說「已喂她5包毒咖啡,要幹趕快去幹」,但僅有蔡男接手性侵害。

魏男更誣陷A女偷了他20萬元,A女否認,慘遭毆打,還被逼迫交出金融卡與密碼,被領走5萬6000元。但魏男並未收手,又要求A女洗澡給他觀看,接着又逼她喝下毒咖啡包,當藥劑發作後,A女開始意識模糊,未料魏男卻喝斥:「你現在就是要跟我們四個一起X」,A女當場苦苦哀求,但魏男還是逼迫她替衆人手淫,還要全身赤裸跳豔,接着又繼續性侵。

一審臺中地院認爲魏男毫無悔悟之心,依犯強盜而強制性交罪判處徒刑12年6月,其餘4人判處1年2月至3年7月不等。

5人全都上訴二審,臺中高分院將魏男改判徒刑12年;佘男依乘機猥褻罪改判8月,郭男與邱男改依共同犯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緩刑3年,條件是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3場;趁機性交的蔡男維持徒刑1年8月,但宣告緩刑5年,條件是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參加法治教育6場。邱、郭判刑確定,另3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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