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愛出庭討2.5億 脫口爆出58歲周星馳不結婚主因
58歲「星爺」周星馳日前爆出和於文鳳交往時曾答應給對方7000萬港幣(約2.5億臺幣)佣金,兩人分手後沒實現,余文鳳便將周星馳告上法庭,周星馳律師解釋,兩人當時陷熱戀,口頭協議無法律效力,於文鳳則脫口,因爲周星馳不相信婚姻,她當時要求分傭並非爲了逼婚,一句話道出周星馳至今不婚主因。
整合香港媒體報導,周星馳多年前和「香港建設」千金於文鳳交往,2010年分手,昨(19日)於文鳳紮起馬尾、穿著白色西裝出庭,強調自己過去在美國加州念大學,完成工商管理學位後回香港,對投資有一定知識,反駁周星馳律師先前「於文鳳當時是在周星馳身邊學習」的說法,她澄清自幼就跟父親、兄長學習,和周星馳交往後被聘用當男方的「物產顧問」。
於文鳳回憶,所謂的佣金是發生在2002年聖誕節前後,當年周星馳說要送她單車當禮物,於文鳳回與其要單車,不如給她投資利潤的10%並要求實行,周星馳同意,之所以沒寫在書面協議上是因爲相信周星馳,於文鳳也爆料,跟周星馳對話時都用英文,周星馳的律師便要求她陳述周星馳當時所用的字句,雙方花了不少時間斟酌用字上的意思和差異。
於文鳳也說,當時決定離開哥哥的公司,全職幫周星馳忙,哥哥擔心她白白替周星馳工作,她則表示會拿到佣金,以此理由請哥哥不用擔心,並強調當時要求佣金並不是爲了逼婚,她明白周星馳完全不想結婚,「他不信任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