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監林明佐貪瀆案 律師涉洩密博弈集團…主嫌先逃

刑事局三線二星警政監林明佐任臺中市刑大隊長期間,涉嫌和中部大型博弈集團勾結泄漏偵辦行動,檢方5月初將林聲押獲准後,原要連同博弈集團首腦綽號「小古」的陳姓男子一網打盡,未料偵搜行動遭外泄被迫延後執行,經掌握洪姓律師從中穿針引線,昨搜索依泄密罪命洪50萬元交保。

檢方發現,洪姓律師近期受博弈集團委任,多次利用陪偵機會,得知檢方下一步偵搜動作,明知是偵查秘密不得對其委任當事人以外者泄漏,卻仍持續傳遞消息給集團。

據瞭解,洪姓律師因警界關係良好,其又和史姓前記者熟識,受委任後涉嫌泄密,讓包括博弈集團首腦陳姓男子,以及幫助洗錢的史姓前記者提前隱匿行蹤。

檢方原計劃將林明佐、博弈集團等一網打盡,但疑受泄密影響,檢方5月2日第一波搜索林明佐聲押獲准後,中間5月7日兵分14路搜索博弈集團位在南屯區招待所等地卻不如預期,密切追查發現陳、史躲藏到南投山區,直至5月22日至24日第三波搜索才抓到2人,聲押禁見獲准。

臺中地檢指出,偵辦博弈集團案期間,發現洪姓律師在偵查中爲相關被告辯護,卻涉嫌將偵查中資訊透露給背後集團,全案經檢察官張時嘉17日指揮廉政署中調組、調查局中機站,搜索洪的律師事務所,將洪帶回列泄密罪嫌被告,通知楊姓、吳姓律師到庭作證。

中檢說,檢察官張時嘉今年5月偵辦博奕集團時,發現集團配合的律師除替被告辯護,還涉嫌將陪偵時,將不得對第三人公開資訊傳遞給博弈集團,讓成員得以掌握檢察官偵辦動態,甚至預擬策略逃避追緝。

檢、廉、調昨兵分3路,搜索洪姓律師事務所等地,並傳喚洪到庭,另也通知吳姓、楊姓律師爲證人作證,復訊後以洪犯嫌明確,考量無羈押必要,依非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命他50萬元交保,其餘證人請回。

中檢也說,律師身爲在野法曹,社會地位崇高,理應遵循律師倫理規範,共同維護民主法治,切勿配合不法集團,利用職務得知偵查秘密後外泄予他人,甚至參與集團,爲犯罪者串證,而辜負社會對律師的期待。

林明佐。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