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鷹眼認出拾得婦人 一解女大生遺失皮夾之愁

鷹眼認出拾得婦人,一解女大生遺失皮夾之愁。(警方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陳宏霖,於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時,21歲的許姓女大生報案稱,皮夾疑似遺失在超市內。經員警協助調閱店內監視器發現一名婦人撿起皮夾後,將皮夾高舉向周遭路人詢問有沒有人遺失。

陳員研判此名婦人尚未走遠,於是在店家附近尋找,眼睛犀利的陳員在店外5公尺處,發現有名婦人身形外貌影片中的婦人相似度達80%,上前確認果真是拾得人;找回皮夾的許女對於員警鍥而不捨地協助尋找,頻頻向陳員道謝,感謝之意溢於言表。

「我是個學生,皮夾裡面有400元,是爸媽給的零用錢,對我來說很重要,警察先生能不能幫我找找看?」許女滿面愁容地來報案,員警二話不說陪同許女前往現場調閱監視器,發現拾得人身形穿着特徵明顯,員警立即積極巡視周遭,幸運地遇到拾得的範姓婦人(50歲)正要騎機車返家,當場攔下詳加詢問。

「我正要拿去派出所呢!警察好神!怎麼知道我有撿到皮夾?」範姓婦人驚訝表示。失而復得的許女欣喜若狂頻頻感謝範姓婦人熱心幫忙及警方用心尋找,表示以後一定會更加謹慎小心

春社所長曾一峰呼籲,民衆務必保管好身邊貴重財物,出門前、離開公共場所前及上下車心中默唸「錢包鑰匙手機」,可以減少遺失物品機會,若有丟失都能及時挽回,以防憾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