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權之亂 高醫工會嗆衛生局長下臺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之亂持續延燒,高市議員陳麗娜(中)7日與高醫工會代表舉行記者會,痛批衛生局長黃志中承諾跳票,未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就急着與長庚簽約,怒批黃志中下臺負責。(柯宗緯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之亂持續延燒!高市議員陳麗娜與高醫工會代表等人7日指責衛生局長黃志中未能保障大同醫護權益,卻急於與長庚醫院簽約,要求黃下臺負責。衛生局強調,高醫工會在第3次協商會議拒絕出席,反嗆陳麗娜不要站在落選廠商立場斷章取義。
昨日陪同高醫工會理事長柯心炫等人開記者會的陳麗娜指出,衛生局9月10日召開第1次「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上,黃志中曾公開表示,員工就業保障及市民就醫權利爲議約的首要內容,若缺一則將喪失第一優先議約權。
陳麗娜進一步指出,9月13日會議未能達成共識,隨後20日的第3次會議中,高醫工會選擇不出席,衛生局在勞方代表缺席的情況下形成7點會議結論,讓長庚得以據此召開說明會,進而在10月18日完成簽約。
柯心炫痛批,黃志中先前的承諾,在長庚勞動契約並未體現,包括加薪5000元,卻被長庚以留任獎金形式處理,導致無法納入退休金。另外高醫工會要求的年資概括承受,最終卻只承認員工在大同的年資,對於過去年資完全不予承認。
針對上述質疑,勞工局表示,均非事實。衛生局解釋,合約保障留任員工每月增加5000元,且併入退休金計算;留任員工於高醫體系年資全數認定,並非只認大同醫院工作年資。
衛生局重申,第3次「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高醫工會不出席,並非衛生局片面關閉協商大門。同時要求長庚須保障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並將相關條款納入合約,違約將面臨解約。
此外,衛生局指出,長庚醫療合作案相較原先高醫經營條件,增加10億元公益金,包括逾70歲長者在門診及急診可免收掛號費,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者也享有全免掛號費以及部分負擔等優惠。
衛生局呼籲,陳麗娜應以市民健康權益爲重,不應站在落選廠商立場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