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不佳?北市女警「多次行竊」成女賊 警分局函送記大過報請停職

臺北市中山區勤務指揮中心內勤余姓女警,4月30日下班後,涉在大同區的超市、文具店偷走自動鉛筆筆芯、玉米及竹輪等火鍋料,價值約3百餘元,今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中山警分局指出,此案自檢與大同分局共辦,余姓女警因精神不佳犯案,對女警記1大過處分,並報請停職,追究主管管考責任。

警方指出,51歲一線三星余姓女警,2011年起任職中山警分局,案發前協辦內勤辦理業務,協助整理文書,不料,卻在4月30日晚上8時下班後發生離譜行爲,身爲警察竟行竊。寧夏夜市旁的連鎖文具行及超市,5月2日向大同警方報案遭竊,警方調查女竊嫌偷走九乘九自文具專家動鉛筆筆芯、觸控筆等物,價值2百餘元,不久後又偷走全聯超市的玉米、竹輪等約80元的火鍋料,偷竊物品價值約300多元。

大同分局通報中山警方,中山查出余姓女警曾有偷過商家雞蛋、豆腐等物品,身爲執法人員曾犯此類案件,已是分局重點輔導對象,此事仍再犯知法犯法,不知悔改,本案依規定加重議處,記一大過,並報請停職處分,將追究主管考管責任。

中山分局指出,對於員警風紀,一向秉持零容忍之態度,對於員警違法違紀案件,主動調查,嚴懲不貸,秉持「不掩飾、不護短、不庇縱」態度,以維警譽。

臺北市警局中山分局。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