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警官涉性騷照常上班 市警局澄清:已報請停職

臺南林姓警官涉性騷擾仍正常上班;對此,市警察局說,已報請警政署予以停職。(摘自臺南市警察局臉書/張毓翎臺南傳真)

臺南市警察局林姓警務正今年3月涉嫌性騷擾女房仲,遭移送法辦,臺南地院裁定3萬元交保,市警局4月報請臺南市政府核予記2大過免職,但林員卻被爆出至今仍在市警局任職;市警局說明,因有相關事證需再補充,市府考績會尚未完成決議,目前已報請警政署先予以停職。

林姓警務正以簽約賣前女友的房子爲理由,約被害人出來喝咖啡,並要求陪唱纔會簽約,後續還到被害人工作場所和不斷傳「含稅」等訊息騷擾,女房仲不堪其擾向警方報案,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最後院方裁定3萬元交保。

市警局表示,林員涉嫌性騷擾、跟蹤騷擾及誣告罪等情事,4月11日報請市府核予該員1次記2大過免職,案經市府第3次考績委員會決議,就林員於考績會陳述及所提資料,請市警局釐清疑點後,再補充具體事證依規定辦理。

據瞭解,林員在市府考績會上稱自己沒有犯意、法院未裁定羈押、保護令未下等對自己有利的說詞,因此市府考績會委員要求市警局對當事人不利或有利的事項都要審究,並補充說明。

市警局強調重視兩性平權,類似案件均從嚴查究,依市府考績會決議釐清相關疑點。另外,考量林員確有上述有失檢點行爲,在補充事證再次報市府前,經市警局上週五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已報請警政署先予以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