靚女暗夜遭鑽被窩撫摸狂親 「味道和動作不符」驚覺非男友

男子爬上牀撫摸親吻女子以爲對方男友不反抗,之後才漸漸發現對方身上有不熟悉的煙味、舉止也不同,驚醒起身後就嚇跑男子。(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新竹縣1名男子去年3月連續犯下2起深夜闖入女子租屋,強行摟抱親吻的恐怖行爲;男子先在半夜發現未鎖門的租屋,入屋後看見女子熟睡,就爬上牀撫摸親吻,而女子都以爲對方是男友不反抗,之後才漸漸發現對方身上有不熟悉的煙味、舉止也不同,驚醒起身後就嚇跑男子;法院之後依3項罪名判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男子去年3月某日深夜行經新竹縣新豐鄉一處租屋處時,發現門未上鎖且屋內僅1名女子正熟睡,他色心大起,潛入屋內後爬上對方的牀一陣親吻;而該女子在睡夢中誤認爲是男友,也不反抗地任男子親吻、撫摸私密處,但之後她突然聞到不熟悉的煙味,隨即驚醒發現男子,放聲尖叫後即嚇跑對方。

不料該男子食髓知味,在犯案後隔1個月,他同樣行經新竹縣湖口鄉一處租屋處時,仍發現未鎖門,當時屋內一片漆黑,他發現另1名女子躺在牀上後上前抱住並親吻;女子當下同樣認爲是男友爲反抗,後來漸漸發現男子許多動作習性與男友不同,心存戒心之下起身準備開燈,男子這時才慌張逃離,

2名女子陸續向警方報案後,警方調閱監視器順利將人逮住,法官審理認爲,吳利用被害人熟睡無法抵抗之際乘機猥褻,造成被害人身心無法抹滅的傷痛,依侵入住宅、乘機猥褻、性騷擾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