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單被控瀆職 分局長力挺:認真執法記嘉獎

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俊德,開罰單被民衆控瀆職,第四分局長吳耀南(左)嘉勉他盡責記嘉獎還送他保溫瓶。(黃國峰翻攝)

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俊德,發現民衆騎機車闖紅燈,開罰單卻被民衆控瀆職。(黃國峰翻攝)

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俊德,執勤認真,服務態度懇切,同事及地方居民都很推崇,是大家心目中的「暖男」。(黃國峰攝)

臺中市警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俊德,日前在永春南路攔下一名闖紅燈騎士開單,事後遭該民衆投訴瀆職,分局長吳耀南調查整個經過後,認爲李員依法告發並無違誤,肯定他認真執法維護法治,記他一支嘉獎,還特別到派出所致贈保溫瓶表揚,期待他能像保溫瓶保溫,保持對工作的熱情。

8月7日晚上,春社派出所員警李俊德在永春南路執行巡邏勤務時,在永春南路看見一機車騎士闖紅燈,立即攔下舉發。該騎士起初不斷像員警求情不要開罰單,但因爲違規事實明確,李員還是繼續開罰單,該騎士見員警不爲所動,氣得大罵:「前面闖紅燈的爲什麼不抓,只抓他一人」,並進而指着路旁違規車兩,要李員也開罰單,李員僅針對違規明確車輛開罰單,該騎士不滿,進而對四分局投訴李員瀆職。

臺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接獲民衆檢舉,調查當天情況,確認李俊德依法行事,無瀆職情況,分局長吳耀南得悉後指示核予嘉獎,肯定他不畏濫訴、勇於執法,並親赴派出所頒贈象徵保持工作熱忱之保溫瓶給李員,期許他永保從警熱情。

李俊德2016年前是一位騎着摩托車穿梭大街小巷送信的郵差,馬路上看太多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造成的傷害, 2016年轉職投考警職順利通過,從警至今執勤認真,服務態度懇切,同事及地方居民都很推崇,導正交通亂象更是其工作重點,這次被檢舉,長官力挺,李員表示將更加堅定從警的初衷,不因此而澆熄工作熱情。

交通違規被警開罰單,民衆常質疑,爲何別人也違法,沒被抓,而是我被抓?春社所所長江鬆泳表示,法律中之「平等原則」,並沒有因此賦予人民得主張「不法平等」之權利,即是違法民衆既已違法被抓,不能主張比照他人違法沒被抓。自己遭受處罰但看到同樣違規的人沒有受罰,心裡難免會覺得不是滋味,但其他違規者亦僅是一時僥倖,再者警力有限也是無法一網打盡,換個角度想,遵守法規同時也是在保障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