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非常奇怪 ? 都委會前委員:北市府勝訴當敗訴處理

圖爲京華城改建工地、興建中的「京華廣場」。(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京華城案,檢廉偵辦柯文哲臺北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容積率案涉嫌圖利,今(30)日早兵分多路,前往柯文哲住處、辦公室等地搜索;時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王價巨表示,京華城案當時已適法性不足,且當時北市府明明行政官司勝訴,卻還是以敗訴的立場要做補救,「很奇怪」。

王價巨爲銘傳大學建築系教授,2019年03月至2021月2月擔任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委員,過去曾參與審議京華城案;他表示,在爭取獎勵容積的過程中,都會要求一定要適法性,看是要用甚麼原因爭取、適不適用法規,「京華城從興建至拆除根本不滿30年」,所以也不符合都更的規範。

他也點出,北市府當時與威京集團針對京華城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打行政訴訟,雖然最後市府勝訴,最後卻是以「敗訴」的立場做補救;王價巨說,市府站在勝訴的角色,應該要在行政程序上重新去調整做法,怎麼會變成像是敗訴來做補救,這點非常奇怪。

王價巨也提到,臺北市都市計劃委員會的委員,基本上都是在幫民衆把關公共利益,所以必須回到「公共利益」來看待這件事的公益性,而都市計劃委員1屆2任,雖然通常理論上可以連任爲2屆4年,但後來蠻多反對派、要求嚴審的委員都沒有續聘,「要不要續聘是市政府的權力,不續聘我們也是就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