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地院迴文 法務局:院、檢資訊收齊後商討

京華城案延燒數月,北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已獲北院覈准。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針對京華城是否停工,臺北市府昨收到法院來文「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對此,北市法務局迴應,會完整收集院、檢相關資訊後,配合都市發展局及建管處,共同研商是否後續停工與否等事宜。

臺北市政府於10月7日發文院、檢是否停工,昨收到法院來文,「來函所詢之係爭土地其上建物是否繼續動工、動工之限制、範圍等,並非本院裁定之事項,請貴府自行依職權卓處。」

法務局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2及第136條等規定,由北院依偵查中檢察官的聲請,所爲扣押不法所得之裁定,續由檢察官執行扣押命令。爲釐清起造人鼎越開發公司繼續施工是否對扣押裁定的執行有所妨礙,市府分別函詢北院及北檢本件扣押裁定(命令)效力所及範圍及其限制。

法務局說,北院函覆結果,會等市府完整收集院、檢相關資訊後,配合主政機關都市發展局及建管處,共同研商本府後續停工與否等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