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衝教堂抓移工侵害宗教自由? 律師有不同的看法

警方看見可疑男子逃進教堂,因此上前追捕。(警方提供)

新北市樹林警分局上月28日執行查緝車手勤務時,發現3名可疑男子,對方看見警員也立即逃竄至一旁的天主教堂園區內,警員直覺有異便上前追捕,最後在在建築物內的樓梯間攔獲其中1人,並查出其爲越南籍失聯移工,後續依法解送專勤隊,不過警方作爲竟然引起教堂阮文雄神父不滿,認爲侵害宗教自由。不過法界人士對於侵害宗教自由的看法不同。

警方強調,教堂附近銀行林立,是反詐、防搶巡邏的重點區域,並非刻意派人到教堂前巡邏或站崗,相關執法行爲皆依警執法規定辦理,目的爲查緝犯罪,預防危害發生,對於宗教自由絕對尊重,不會有刻意侵擾行爲。

阮文雄神父表示,深感警察這樣行爲對於宗教自由及人權尊重構成了嚴重的侵犯,因此,他與一些宗教及非政府組織(NGO)的夥伴將於14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此的極度關切及不滿,也呼籲警政署及移民署等單位不要在宗教場所執勤抓人。

但法界人士的看法則不同,律師湯詠煊認爲,憲法第 13 條保障人民的宗教自由,包括人民的信仰自由、崇拜與傳教之自由。本案警方只是進入天主教堂園區盤查,並未有干涉天主教彌撒活動的傳教或天主教信徒的信仰活動,因此我不認爲有侵害到宗教自由。

胡書瑜律師則表示,我國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依照大法官釋字的解釋,是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 而宗教行爲,也必須在符合社會秩序、善良風俗等合法的狀況下,才受到相對的保障。而本案追捕移工的行爲,是基於刑事訴訟法追查犯罪、保護社會秩序的行爲。因此,並不會影響到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