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製造業補貼 受理申請
經濟部爲協助艱困企業渡過難關,並維持員工生計,於3月18日公告今(110)年第1季「經濟部辦理製造業及其技術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
凡有稅籍登記的製造業者及提供製造業技術服務之業者,在110年1月至3月期間,如屬營業額衰退達50%以上之「艱困企業」,政府即補貼該企業正職員工三個月經常性薪資費用四成(每月上限2萬元),及以正職員工數乘以1萬元之一次性營運資金補貼(已獲109年4月至6月、7月至9月或10月至12月營運資金補貼者,不再補貼),請符合資格業者儘早提出申請。
工業局楊志清副局長表示,爲協助受影響企業因應調整,經濟部公告前述第1季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申請須知,大致延續109年第4季補貼規定,包含營業額衰退幅度採同期比較、興櫃與上市櫃公司110年第1季EPS應爲負值或有營業損失方得申請、技術服務業應提出對製造業提供相關技術服務之實績佐證資料等,協助受疫情影響企業持續營運,並穩定所屬員工就業,維持社會安定。
此次補貼措施之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經費用罄爲止,或最遲至110年4月30日爲止,並一律採線上申請,詳情可至專屬網站(https://csm-subsidy.mittw.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