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第二家落地 統振 獲准辦外籍移工匯兌

銀行局指出,「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是屬於「有限」執照,服務對象限外籍移工,匯款金額限一定金額以下,匯款模式限「匯出匯款」,亦即只能將款項匯回外籍移工的母國(家鄉)。從事外籍移工匯兌公司的實收資本額或指撥營運資金應達「新臺幣1億元」。

據法規規定,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每一外籍移工匯款,「每筆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3萬元,每月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5萬元,每年累計匯款金額不得超過等值新臺幣40萬元。」

銀行局進一步表示,法規並未限制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的營業時間及地點,依業者規劃模式,主要是提供外籍移工利用App提出匯款指示後,至超商櫃檯或透過ATM將款項支付予業者,業者可24小時提供服務。

金管會表示,目前一般銀行跨境匯款的國內手續費介於新臺幣400元至1,000元間,匯款人需再支付海外清算銀行及受款人所在地解款銀行處理費用,以外籍移工薪資匯款多數是小額、定期需求來看,移工支付的費用佔匯款金額比重,相較一般商業性匯款偏高。若透過小額匯款機構跨境匯款手續費約在150元至200元(視地區有所不同),與銀行相比大幅降低匯款成本。

金管會表示,這次許可統振公司經營匯出至印尼、菲律賓、越南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兌業務,該公司得提供臺灣境內印尼、菲律賓及越南籍合法外籍移工將薪資款項匯回其母國的服務,引導外籍移工透過合法管道匯款,達到普惠金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