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擬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管 網貸公司單戶生產經營貸款餘額上限1000萬

來源:媒體滾動

長江商報消息 ●長江商報記者 李璟

小額貸款公司將迎來監管新規。

8月23日,爲規範小額貸款公司行爲,加強監督管理,促進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經營、健康發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共七章66條,涵蓋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經營、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非正常經營小額貸款公司退出、監督管理等多個方面。

金融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爲上位法的《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尚未出臺,但已列入國務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目前正在抓緊按程序推進條例起草相關工作。待條例正式出臺後,相關部門將及時修改完善《辦法》並形成正式監管辦法,對小額貸款公司市場準入條件及程序、小額貸款公司跨區域展業、行政處罰等事宜進行明確。

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爲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7+4”類地方金融組織。長江商報記者注意到,原銀保監會在2020年發佈《關於加強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的通知》,曾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部分經營規則和監管規則予以明確,但在中央和地方的監管職責區分上並無明確規定。

此次《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地方職責和金融監管總局及派出機構職責。其中,明確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終止等重大事項統一由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負責,不得下放。

在業務經營方面,《辦法》強調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需經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審查批准,並報金融監管總局備案。同時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範圍、展業方式、經營區域、貸款用途、融資渠道等作出細化規定。

對於經營區域,明確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立足當地,在經依法批准的區域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跨地市展業的條件由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規定。不過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區域的條件另行規定。

據瞭解,2017年以來,全國範圍內已暫停批設新的網絡小額貸款公司,近年來存量網絡小額貸款公司數量逐步下降,已從2018年的224家減少到2023年末的179家。

值得關注的是,在規範小額貸款公司經營行爲方面,《辦法》提出加強業務集中度的監管約束,除10%、15%的集中度比例要求外,並增加規定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單戶貸款餘額上限。其中特別提出: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對單戶用於消費的貸款餘額不得超過20萬元,對單戶用於生產經營的各項貸款餘額不得超過100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表示,這主要考慮到堅持同類業務同一監管標準的功能監管思路,防止監管套利。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辦法》和《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均對個人消費貸款規定單戶20萬元上限。規定與持牌金融機構同等金額的單戶貸款上限,基本能夠滿足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客戶需求,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非理性的過度借貸,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同時,《辦法》對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性貸款,不區分自然人與法人,統一規定單戶1000萬元的上限。這主要考慮兩個方面,即堅持審慎監管,有效防範風險;以及對標銀行業同類貸款定義。

據介紹,爲確保相關規定平穩落地實施,《辦法》設置了兩年的政策過渡期。《辦法》出臺後,對目前單戶金額超過上限的存量貸款,到期自然結清;對貸款到期後有續貸需求的客戶,引導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在過渡期間逐步調整單戶金額,穩妥實現資金接續“軟着陸”。

逾期90天將劃爲不良貸款

近年來,小額貸款公司行業整體運行平穩。

金融監管總局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法人機構6550家,實收資本8226億元,貸款餘額8431億元。其中,網絡小額貸款公司179家,實收資本1590億元,貸款餘額1739億元。頭部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在資金、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優勢突出,一些依託供應鏈核心企業或特定產業的小額貸款公司在垂直市場也具備較強競爭力,爲增加長尾客戶的融資可得性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部分公司存在經營管理粗放、信用風險偏高等問題,過度營銷、不當催收、違規收費、出租出借牌照等亂象時有發生。

針對實踐中消費者反映強烈的誘導借貸、泄露個人信息等問題,《辦法》設專章對消費者權益保護進行全面規定。

《辦法》從保障消費者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信息安全權等出發,對小額貸款公司信息披露、風險提示、營銷宣傳、客戶信息採集使用等行爲作出規範。強化違法和不正當行爲的負面清單管理,明確禁止小額貸款公司捆綁銷售或附加不合理條件、將貸款列爲支付結算的默認選項、誘導過度負債和多頭借貸、以違法或不正當手段催收等。

值得一提的是,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小額貸款公司行業貸款逾期率偏高,實踐中也發生了小額貸款公司經營不善關停退出的情況。對此,《辦法》圍繞防風險強監管,重點強化小額貸款公司的公司治理與風險管理,夯實小額貸款公司穩健發展的基礎。具體來看,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內容。

對公司治理、風險管理、關聯交易管理等內部控制制度提出明確要求。其中,對規模較小或者股東人數較少的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其根據實際適當簡化公司組織機構,探索有效的內控方式。

明確資產風險分類要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將逾期90天及以上的貸款劃分爲不良貸款,要求小額貸款公司加強資產質量管理,及時足額計提風險準備,提高抵禦風險能力。

明確資金賬戶監管要求,嚴格資金管理。對小額貸款公司放貸資金實施專戶管理,所有資金必須進入放貸專戶,並向省級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定期報告。

提高對小額貸款公司特別是網絡小額貸款公司的信息系統建設要求。針對網絡小額貸款公司,強調使用獨立的業務系統,並應滿足全流程線上操作、風險防控體系健全、符合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要求等條件。

下一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根據公開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辦法》並適時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