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不得將保險產品浮動收益誤導爲保證收益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8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健全人身保險產品定價機制的通知,要強化銷售行爲管理,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加強銷售人員分級分類管理,有序實現銷售人員資質分級、產品分類、差異授權。加強產品適當性管理,根據消費者需求、風險承受能力和交費能力銷售適配的保險產品,不得將浮動收益誤導爲保證收益。

同時,通知稱,鼓勵開發長期分紅型保險產品,對於預定利率不高於上限的分紅型保險產品,可以按普通型保險產品精算規定計算現金價值。

編輯 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