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男多次運販毒品慘了 最高恐合併執行徒刑30年

金門地區一名李姓男子涉嫌多次運輸、販賣及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案,經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出公訴,日前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最高恐面臨合併執行刑30年有期徒刑。(於家麒攝)

金門地區一名李姓男子涉嫌多次運輸、販賣及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案,經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出公訴,日前法院一審判決出爐,最高恐面臨合併執行刑30年有期徒刑。

金門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指出,去年9月間在尚義機場查獲李姓男子搭機前往臺北松山地區,購買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運輸返金,再分裝販賣牟取利潤,調查後發現李男販賣安非他命毒品達27次之多,不法所得5萬餘元,全案經移送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並經法院裁定羈押。

日前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判決出爐,判處李男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個案最低2年、最高5年2個月,合併共遭判處逾30年有期徒刑,若非刑法設有合併執行刑30年之限制,李男恐面臨更高之刑責。

金門縣警局強調,查緝毒品系當前治安工作重點項目,而維護治安保障民衆安全更是警察責無旁貸的工作,該局除賡續督屬落實查緝毒品犯罪各項執行策略,以斷絕毒品流通管道外,並持續與轄內檢、調、海巡、憲兵、關務、航警等單位保持密切合作及通報機制。

縣警局提醒民衆,不管協助帶出或帶入均屬運輸毒品行爲,應以本案爲鑑,另也呼籲販毒者,販毒將面臨極重刑責,切勿以身試法,貪圖數萬元小利益,鋌而走險,以免後悔終身。

金門縣警局表示,毒品犯罪爲萬國公罪,縣長陳福海亦於各種會議場合深切表達希望法院對於在金門地區運輸、販賣毒品案件能用重懲,示警不肖毒販,以達防制毒品危害擴散的目的;並要求相關公部門將以鐵腕持續掃蕩毒品,溯源追出來源,徹底打擊毒品犯罪,實現無毒家園之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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