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大鬆綁!放寬ETF受益人分散 估8投信32檔ETF有望「合規」

金管會放寬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持續推動我國ETF市場發展,同時兼顧投信公司實務運作及ETF投資人分散管理,金管會今(17)日宣佈參酌投信投顧公會建議,「酌予放寬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集中度會從30%放寬到50至70%,將有8家投信、32檔ETF「合規」。

放寬後的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如下:

第一、單一投資者持有ETF比重最終目標由30%放寬爲50%。

第二、未達30億元的小規模ETF,投資人分散標準進一步放寬。

金管會表示,鑑於中小型投信公司所經理的ETF規模普遍較小,而小規模ETF更易因投資人申贖或買賣而導致不符合單一投資人持有比重標準,進而影響小規模ETF之成長性以及該等投信公司新ETF之申請或申報案件,所以進一步放寬小規模ETF的單一投資者,持有比重以70%爲上限。

第三、分開檢視股票ETF與債券ETF的投資人分散執行情形,作爲日後投信公司申報,或申請募集同類型ETF案件之準駁考量

金管會強調仍會持續檢視ETF投資人分散情形,並持續推動ETF相關管理措施,包括加強ETF所追蹤標的指數審查、ETF標的指數成分券的分散性流動性、ETF相關資訊公開揭露、定期檢視ETF折溢價狀況等。

金管會也期望投信公司、證券交易所、櫃檯買賣中心及投信投顧公會共同合作推廣吸引更多投資人蔘與我國ETF市場,並鼓勵流動量提供者及投資人進行交易,提升ETF次級市場活絡性。

金管會指出,投信投顧公會建議,以單一投資者持有ETF比重不宜超過30%爲最終目標,並允許採取逐漸調整持有比重的方式,要求投信公司就所經理的ETF進行投資人分散。相關ETF投資人分散管理措施行之有年,「散衆化已見成效」。

至於成效,金管會表示,依照集保公司的數據,108年4月底,有掛牌的債券ETF有67檔,受益人數1萬8,926位,截至109年10月16日,102檔債券ETF,受益人共4萬3,955名,整體來講投資人蔘與比重有增加。

集中度的部分,108年4月30號來看,72檔債券ETF中,單一投資人佔比超過9成的有8檔;9成到7成的有5檔,今年10月底止,9成的只有1檔,9成到7成有4檔,「其實單一集中度有下降」。

若按照舊標準來看,不符合規定的有11家38檔ETF都不合規定,未來如果放寬,會剩下3家投信6檔ETF不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