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肢後的殘肢會去哪? 新北將研擬讓民衆一併保存

新北市國民黨議員金瑞龍表示,目前全國僅高雄提供殘肢火化服務,新北市卻沒有相關的處理流程,認爲不合邏輯也不通情理,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表示,未來會研擬相關規定, 讓民衆可以一併保存。(劉瑋晴攝)

截肢後的殘肢會去哪?臺中市近日遭民衆反應,殘肢只能交給殯葬業者集中火化,引發民衆議論。新北市國民黨議員金瑞龍表示,目前全國僅高雄提供殘肢火化服務,新北市卻沒有相關的處理流程,認爲不合邏輯也不通情理。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表示,未來會研擬相關規定, 讓民衆可以一併保存。

金瑞龍表示,傳統觀念盼死要留全屍,目前全國僅高雄殯儀館提供殘肢火化服務,其他縣市民衆檢附醫療證明的殘肢,卻無法等同爲遺體將之火化。手術殘肢屬於當事人身體之一部分,建議以屍體來認定,不應該以廢棄物來處理。

也要求新北市政府應向司法機關討論殘肢相關處理方式,傾聽民意多些同理心,也建議新北市政府請中央修改法條,一般屍體火化需提供死亡證明書,殘肢則提供醫療證明即可,絕非以醫療廢棄物來認定。

新北市民政局長林耀長表示,目前殘肢主要爲醫療機構處理,殯葬處沒有收到相關申請,後續會研擬把這個部分納入火化場的收費標準,經過火化後將來往生可以一併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