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圖轉貼前男友婚訊 加註渣男謝「不娶之恩」下場慘了

黃女擷取前男友配偶文章、身份證及結婚證書等照片,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黃姓女子不滿前男友欠錢未還,加上分手不久後就跟其他人結婚,截圖轉貼前男友老婆PO出的結婚訊息,還寫下「我的前任『渣男』結婚了」、「並謝謝前男友的「不娶之恩」。前男友不滿提告,黃女因而涉個人資料保護法,遭判刑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因不滿前男友欠款未還,且於2人分手後不久即與他人結婚,於2021年1月,他將前男友老婆於臉書張貼的身分證及結婚證書截圖轉貼到個人臉書及粉絲專頁,寫下:「朋友傳了個訊息給我!說我的前任『渣男』結婚了!」、「謝謝你的不娶之恩!你老婆跟你真配啊!」等文字。

前男友發現後提告,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審理時,查黃女擷取前男友配偶發布在個人臉書頁面的文章及含有個人資料照片,屬非公務機關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她還將擷取文章、照片個人資料上傳於臉書及粉絲專頁,欲使瀏覽第三人產生負面的社會評價,則逾越蒐集目的必要範圍,足以損害於前男友名譽等利益。因此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她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