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女友裸照「大放送」! 渣男笑「開假帳號抓不到」下場慘了

網傳女友裸照「大放送」! 渣男笑嗆「開假帳號抓不到」下場慘了。(達志影像)

邱姓男子因不滿女友提分手,去年3月將交往期間拍攝的女友裸照、乳房及穿內衣等照片,製作成影片檔上傳到臉書,還公佈女友全名及就讀學校、工作地點,事後被女方發現提告,邱男還向炫耀「我開假帳號,警方抓不到」,桃園地院審理案情,依違反個資法判處邱男6個月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

根據判決書,邱男因不爽女友小美提分手,竟起意報復,將小美全身及半身赤裸、乳房特寫、僅着內衣、沐浴等照片,製作成照片合輯之影片檔後,再上傳至公開網站,並於影片標題標註小美本名,、就讀學校、工作地點等個人資料,使不特定人得以透過網際網路閱覽。

接着又在往後3個月內,在網路某餐廳以及友人臉書粉絲團,將小美的身分個資PO文,還指摘小美公司的老闆破壞感情,還罵她感情不忠,更可惡的是,又將之前製作的影片檔連結網址公佈。

甚至還將影像檔傳給友人,再透過友人傳到一個多達400餘人的LINE羣組,事後小美經友人告知後立刻報警處理,並對邱男提告。

但是邱男偵查期間不僅否認有在臉書PO文,還揚揚得意對網友或友人稱「他們去報警ㄚ」、「但沒證據 我開假帳號」、「害我跑三次警局」、「一次法院」、「不然他根本沒證據」、「白癡」。

法官審理後,認爲邱男刻意透過網際網路方式犯案,危害重大不宜輕縱,且未以積極之作爲獲取女方之諒解,導致女方明確表明不願與邱男調解,依違反個資法判處邱男6個月徒刑、併科20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