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老車汰舊 減稅優惠延長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現行汽機車汰舊換新,及購買節能家電的貨物稅減徵優惠,分別延長5年、2年。其中,報廢10年以上汽車、4年以上機車並換購新車,可減徵汽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4千元。
有關汽機車中古車汰舊換新,及節能家電購買的租稅優惠已於今年初到期。爲鼓勵報廢或出口中古汽車並換購新車,以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及節能減碳,朝野立委火速達成繼續減免貨物稅的修法共識,並於昨天送院會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訂,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延長5年,若報廢10年以上汽車、4年以上機車並換購新車,可減徵汽車貨物稅5萬元、機車4千元,原本2021年1月8日落日,修法後將延長至2026年1月7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放寬機車汰舊換新適用條件,取消使用登記滿一年機車才能申請限制,且報廢、出口中古機車與購買新機車者,不需爲同一人或本人配偶、二等親內親屬,未來若有民衆機車報廢,身邊友人想買新車,就可拿報廢車輛提出申請。
此外,針對節能家電退稅再延長部分,凡購買經濟部能源標章第1、2級全新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溼機,每臺可核退貨物稅5百元至2千元,原本優惠至今年6月中,但政院考量國內四成家電仍爲舊型家電,決延長至2023年6月14日,鼓勵民衆汰除高耗能老舊家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