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修教師管教學生法規 國教盟提出4項建議
國教行動聯盟今天提出4項呼籲,包括建議提高家庭教育中心編制和資源,也應增進學務校安人力。圖/國教盟提供
教育部昨天邀集教育團體等,召開校園安全諮詢會第2次會議,歷時5小時,並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國教行動聯盟今天提出4項呼籲,包括建議提高家庭教育中心編制和資源,也應增進學務校安人力。
教育部昨天說明「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草案修正重點,其中修正24條維護教師管教權,教師若爲維持教學秩序、教育正常活動,「必要」管教行爲則不予處罰;但教師亦不得以管教偷渡甩耳光等不當管教行爲。
國教行動聯盟今天表示,肯定教育部強化校園輔導管教與安檢措施 ,昨天除了強化輔導管教配套外,也增加教師採取必要強制措施、避難行爲之阻卻違法規定,希望能有效降低教師管教疑慮。
國教盟也提出4項建議,包括司法院與教育部對接尚未完成,建議應包含對接的窗口、人員是否有足夠的個案整合專業背景(包含社工與輔導)與能力,並應對學生是否適合返校建置完整的個案評估機制;也建議強化中介教育,目前短期與民間團體合作、以及進一步規畫均尚未完成。
國教盟也指出,青少年犯罪皆爲循序漸進,預防重於事後的補救,昨天會議多個團體均強調,落實家庭親職教育、強化家庭功能是對預防學生偏差行爲的關鍵。對此,再次呼籲應提高家庭教育中心編制與資源,以發揮主動協助家庭提升親職能力功能,並提高各縣市學生輔諮中心學校社工輔導人力編制,強化三級處遇性輔導能量。
國教盟也說,教官退出校園後新進校安人員應有明確的定位,希望能達到如同教官在校發揮的管教功能,因此也支持教師組織訴求,呼籲應增置學務校安人員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