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連招生都管 有如「教育部大學」

教育部日前公告修正「大學單獨招生申請作業要點」規定,自今年二月底開始,除教育部同意辦理獨招外,均不得再經自我評估後申請全校獨招。但教育團體認爲,教育部近年將大學一把抓,現在連招生都要管,可能違反大學法精神。

教育部修正規定後,目前全臺僅中信金融管理學院、開南大學與華梵大學等三所大學因不溯既往,可辦理全校獨招。

華梵大學表示,學校近年走向精緻化全年齡辦學,如佛藝系平均年齡五十五歲,甚至也有八旬長者,該類學生不太可能透過分發入學。學校定位和一般大學不一樣,期望招生管道愈多元愈好。

升學輔導平臺大學問執行長魏佳卉則認爲,教育部近年將大學「一把抓」,連招生都要管,形同「教育部大學」,但大學法明確指出,大學招生應本着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單獨或聯合他校辦理;招生方式、名額、考生身分認定等由大學擬訂,報教育部覈定後實施。

魏佳卉說,大學法的意思,只要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即可,其他大學自行決定,參加聯招或獨招只要規則明確,報部即可,但教育部現在的作法都要經過本部同意,同意的原則爲何又未說明,恐有違反大學法精神的疑慮。

一名私校校長表示,部分學校辦理獨立招生時,會和學生私下承諾,以保證錄取的方式綁定學生,或入學門檻低,僅要求寫自傳即可。由此可知,多是於主要升學管道上競爭力較低,纔會選擇全校獨招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