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規擬改1200元以下不記點 行政院會最快7日拍板

交通部研議罰款1200元以下交通違規不記點,且檢舉要具備充分證據。本報資料照片

交通違規記點制度去年6月改革後,民衆一年被記12點將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引發民怨。行政院長陳建仁昨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下週行政院會將提出解決方案。行政院官員指出,行政院會7日討論相關修法草案,部分交通違規罰鍰將提高,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

交通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擴大違規記點及檢舉項目,1年內記12點吊照2個月,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吊銷駕照,專業駕駛如計程車及貨車駕駛斥是剝奪生計。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日前質詢時替職業駕駛請命,呼籲調整交通違規記點。

交通部長王國材日前表示,爲了在道路安全跟民怨間取得平衡,現階段研擬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違規不記點、不開放檢舉。陳建仁日前也允諾立委下次院會將提出解決方案

政院官員表示,交通違規記點會朝兩個方向調整,第一是罰鍰在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記點,也不開放民衆檢舉;第二,考量部分科技執法或是民衆檢舉項目,多半隻拍到車牌無法確知是誰在駕駛,無法確切對駕駛記點,未來將只限警察攔檢。

行政院會7日除討論交通違規記點制度調整外,配合行人安全,將一併討論內政部提出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各級機關須改善行人道等安全設施,並要求各縣市須將醫療院所、學校、機關、大衆運輸場站等行人密集場所周邊, 公告指定範圍爲行人友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