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元以下交通「輕微違規」不開放檢舉 立院三讀!

立法院長韓國瑜。(國會頻道)

違規記點新制去年6月30日上路,放寬民衆檢舉及增加記點項目,導致違規件數暴增,引發職業駕駛不滿抗議。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將不開放民衆檢舉,交通部日前表示,最快6月可以施行。

新規明定不開放民衆檢舉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吸菸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等。

此外,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快車道臨時停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不開放民衆檢舉。

不過,騎機車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在人行道與行人穿越道違規臨時停車、不依順行方向停車,以及佔用身障者停車位等項目,仍開放民衆檢舉。

違規記點方式則限縮在當場由警察攔檢,可確認駕駛人身分才納入記點,排除逕行舉發、科技執法與民衆檢舉等情形,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扣抵違規點數次數,也從每年一次可抵扣兩點規定,放寬爲每年兩次,共可抵扣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