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幹預研究自由 監院糾正臺師大
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今天說,臺師大教授夏學理僭越主管行政權限、影響學術自由,利用職權要求學生在社羣網站爲其製造聲量,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及表意自由,監察院通過糾正臺師大。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前通過王幼玲、田秋堇提出「臺師大夏學理教授涉僭越主管行政權限影響學術自由等行爲案」調查報告,並糾正臺師大。
王幼玲、田秋堇說,本案是臺師大校友向監察院陳情,投訴時任臺師大表演藝術所長兼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夏學理的不當行爲,並訪談臺師大11位校友、7位教授。
王幼玲、田秋堇表示,夏學理對於該專班非指導學生的碩士畢業論文,有否決非指導學生與指導教授已擬定的論文題目、安排自己爲口試委員,要求學生只能用單一制式的論文格式等情事,已影響學生、教師學術研究自由,僭越主管行政權限。
監委指出,夏學理主張這是基於單位主管職責,但臺師大表示,學術單位主管對碩博士論文管理權限,應僅「行政事項」審查,因此夏學理有違教師法、臺師大教師聘約及專業倫理守則等規範。臺師大106年就接獲相關陳情,卻未詳實調查,顯有怠失,應予以糾正。
監委表示,綜合學生證詞,夏學理利用職權及師生不對等關係,要求學生一定要在臉書迅速按贊分享、幫他製造聲量,曾因不滿學生按贊數量及速度,對全班狂飆數小時,還多次強迫學生提供資源、爲其服務等,導致學生感受情緒勒索壓力、身心受創,有學生陳述多年前遭遇時,仍數度哽咽。
監委指出,多位專班校友表示,在學期間爲求畢業不便投訴,隱忍各種不合理對待,甚至影響受教權;雖臺師大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但臺師大音樂學院教評會竟宣稱,夏學理不當行爲只發生在管理學院而不作處理。
監委表示,臺師大是師資培育學校,卻未能嚴以律己、疏於監督管理校內教師,有負師範精神,嚴重損及學生信任,應切實查明在校生及校友有無類似事件及相關受影響者,積極妥處維護學生權益及表意自由。
另外,對於夏學理是否有在中國從事教職,夏學理說,擔任廣州星海學院客座教授只是學術榮銜;調查期間未獲廣州星海音樂學院迴應,無從確認;教育部表示,對方學校若不願回覆時,查證上會產生一定困難。監委認爲,教育部允宜研謀具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