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公傷補助僅限6都 全教產批:分大小漢、形同一國多制

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共6都教師可申請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則研議中。(全教產提供)

常見教師因公受傷,但目前全國僅6都可申請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尚在研議相關作法,但並無下文,且原因常是縣市政府財務不佳,而無法提供補助,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教產)質疑:「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居然分大小漢,作法更是一國多制」,呼籲教育部出面,修法或立法保障教師權益。

全教產整理近年教師因公受傷事件,包含日前高雄市一名國中生持美工刀割傷女老師;民國110年鳳翔國中梁姓教師於執行公務時遭撞,導致終身失能;民國108年嘉義一名國中生上課時丟煙霧彈恐嚇老師;民國83年,在屏東縣更爆發竹田國中老師黃信樺被學生以書包重擊死亡;臺南安順國中陳姓女老師被學生砍成重傷等案例。

全教產理事長林碩傑表示,如果沒有額外保障,教師受傷所延伸的醫療費用,勢必爲家庭造成經濟壓力。但這方面在政府補助上,民國103年人事行政總處和教育部以書函說明,醫療補助是政府以僱主身份照顧員工福利,可由各機關考量財務狀況辦理。換言之,各地方縣市如果財政條件不佳,教師就沒有住院醫療補助,這樣的規定也造成各縣市施行保障措施不一。

全教產調查,目前僅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共6都教師可申請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其他縣市包括宜蘭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新竹市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澎湖縣政府等,則沒有相關作法,甚至回函請工會和教育部爭取,形成一國多制的局面。

林碩傑認爲,教師被排除於危險職務外,即使不幸失能,慰問金也僅危險職務發給的半數,但教師的保障不應只是一紙公文而已,呼籲透過立法或修法統一補助,改善6都以外教師等同次等公民的問題。

桃園市全教產理事長熊書顯提到,桃園市財政條件不如過往,對於教師公傷保障權益,如果只有一張單薄的公文說法,縣市政府財務條件惡化,教師住院醫療補助恐怕會消失,因此呼籲教育部立法讓全國一體適用,保障教師權益。

臺北教育工會副秘書長陳俊辰說,盼全國統一作法在教師權利義務、福利平等方面,不要離開6都,讓老師們就變次等公民。

教育部迴應,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年涉及因公傷病住院自付醫療費用補助相關函釋,因公傷病住院爲政府以僱主身分照顧員工等福利措施,得由各機關考量財政狀況酌予補助。該項補助所需經費,中央機關可在相關科目項下支付,地方機關則可自行衡酌決定。

教育部說明,因屬地方政府可自行處理事項,部內尚無統計相關數據及資料,基於教師系因公傷病住院,各機關本僱主照顧責任酌予補助意旨,將再瞭解部分縣市辦理情形,並持續與地方政府溝通及宣導,請各機關除考量財政狀況外,亦得審酌個案公傷病事由及情節等因素綜合考量,依相關規定核給補助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