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將發放1000張購房優惠券 總房款優惠10%

新京報訊 (記者袁秀麗)8月6日,江西省九江市住建局發佈《九江市中心城區購房優惠券活動實施細則》。自8月15日上午9點開始發放1000張購房優惠券,以促進購房消費,激發市場活力。該活動旨在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市中心城區(不含柴桑區)開展。

購房優惠券的發放對象爲在中心城區購買參與活動項目樓盤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網籤的個人,發放總計1000張購房優惠券(按商品房提交網籤備案時間先後順序),優惠金額爲所購總房款的10%(其中政府、房地產開發企業各承擔5%)。購房優惠券採取“免申即享”方式在商品房合同簽訂時以電子券形式同時發放使用,購房優惠券不能用於繳納定金、首付款。

參與活動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需向九江市住建局提交申請並做出保交房承諾,市住建局將通過官網向社會公示。購房優惠券只能在經公示的項目樓盤中使用。

此外,細則提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代理機構提供虛假信息,盜用、冒用他人信息以及擅自變更、僞造材料,騙取購房優惠券政府補貼行爲的,除追回補貼資金外,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已經網籤的合同(2024年8月15日前)辦理退房重籤和換房的,購房人(含家庭成員)不享受購房優惠券;活動期間申請退房重籤或者換房的,之前領取的購房優惠券作廢;如果優惠券所抵購房款已經撥付至相應開發企業,該房屋不得辦理撤銷網籤。撤銷該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籤的,開發企業必須先退還已撥付的財政補貼。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