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停被私用 北市累罰不手軟

爲鼓勵民間增設公用停車空間北市府1988年起覈准建商獎勵停車空間,每個停車位換算容積獎勵可獲利高達200萬元,卻有不少建案未依規對外開放停車,反挪爲私用大廳辦公室等。(北市建管處提供)

爲鼓勵民間增設公用停車空間,北市府1988年起覈准建商獎勵停車空間,每個停車位換算容積獎勵可獲利高達200萬元,卻有不少建案未依規對外開放停車,反挪爲私用大廳、辦公室等,北市建管處表示,2018年已開罰、改善17案,去年至今另查獲4案,其中2件尚未改善,會持續裁罰

北市審計處2018年調查發現,北市17個建案增設獎勵停車位529格,獲獎勵容積共約2095.41坪,依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資訊土地成本工程造價差額估算,起造人因停車獎勵措施所獲利潤約爲10億6278萬多元,換算每個獎勵停車位獲利約200萬元。

然而,審計處抽查其中7案,有未依規定裝設反射鏡警示燈,或未設置標示牌停車場管理規範,甚至多數大門緊閉,未實質對外營業公衆停車。

建管處指出,截至去年底,北市獎勵停車位數量達1484格,去年至今也查獲4件獎停違規案,已裁罰98萬5000元,其中2件尚未改善,爲過去改善後又犯者,會加重每次裁罰金額30萬,直到改善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