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選購冰杯要看清標籤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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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冰杯要看清標籤標誌(主題)

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陳紅生 記者薛慶元)進入7月,各大商超、茶飲店、便利店的冰杯,成爲不少年輕消費者消暑降溫的“心頭好”,其食品安全問題也成爲社會關注的焦點。近日,江蘇省鎮江市消費者協會(以下簡稱鎮江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冰杯時應注意查看標籤標識以及包裝是否完整。

冰杯是裝有冰塊的透明塑料杯,撕開密封蓋後即可飲用,價格在3.5元至9元不等。目前在售的冰杯大致可分爲兩類:一種是純淨水冰杯,即配料表裡只有水;另一種是添加了飲品和小料、符合個人喜好的飲品,包括咖啡冰杯、水果冰杯、茶飲冰杯等。

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街頭隨機調查得知,冰杯銷售火爆的原因主要有兩個:一是無須煩瑣的製冰程序,便可迅速將喜愛的飲品變成清涼爽口的冷飲;二是冰杯樣式和口味衆多,消費者可根據自己意願調配,滿足了年輕人追求個性與時尚的心理。

在冰杯銷售火爆的同時,安全問題也成爲消費者關注的重點。據瞭解,食用冰是以飲用水爲原料,經滅菌、注模、凍結、脫模、包裝等工藝製成的冷凍飲品。按照相關規定,製冰的水必須經過專業消毒和處理,冰塊也要經過抽樣檢查纔可上市,但目前我國尚未出臺食用冰方面的國家標準。目前,市面上冰杯執行的標準不一,大部分冰杯執行《冷凍飲品 食用冰行業標準》(SB/ T10017—2008),還有部分冰杯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冷凍飲品和製作料》(GB2759—2015)。

鎮江市消協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飲用冰杯時要選擇衛生條件好的店鋪或品牌,衛生狀況更有保障。注意查看包裝上的標籤標誌是否齊全,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配料表(食品添加劑中的甜味劑、防腐劑和着色劑應標明具體名稱)、淨含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藏條件、產品標準號。注意查看封口是否完整,包裝封口不完整極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響產品衛生狀況,導致腹瀉、嘔吐等食源性疾病。不宜過量飲用,頻繁飲用冰杯可能對胃腸道產生刺激,尤其是腸胃功能較弱的人羣,容易引發胃痛、腹瀉等不適症狀。

鎮江市消協提醒經營者,冰杯作爲直接接觸食品的容器,其材質和清潔度必須要嚴格把控,銷售時應注意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健康飲用。相關部門應儘快出臺規範冰杯產品質量的標準,讓消費者放心消費。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