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指陸企 美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

5月底以來美方緊盯中概股動態

美國衆議院於美東時間2日全票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法案,雖然該法案適用於所有在美上市的外國企業,但多半被視爲直指中資企業。因該法案要求在美國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外國公司,必須遵守美國的審計標準,否則將面臨下市。

值得注意的是,隨着中美關係在多領域摩擦加劇,新法案一旦通過,也引發對全球最大兩個經濟體金融脫鉤」的擔憂。

目前美國監管部門未能有效獲取審計文件上市公司中,中國公司佔比超九成。該法案在今年5月已在美國參議院獲得通過。目前兩院都已通過,下一步將呈送白宮,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將生效成爲法律。法案生效後,將對百餘家中資企業產生影響,其中不少公司已啓動香港二次上市的流程,以規避新法案對公司的負面影響

截至2020年10月,共有217檔中概股在美股市場掛牌交易,總市值高達2.2兆美元。稍早美國參議院投票通過「外國公司問責法」法案以來,在美上市的中國互聯網企業中,包括京東網易在內的10家中概股已經在香港二次上市,其中新東方赴港二次上市時,因股價超過「股王騰訊,還成爲史上最貴港股

綜合外媒3日報導美國衆議院2日通過的「外國公司問責法」要求,若一家企業不能證明其不受外國政府控制,或者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管委員會(PCAOB)無法連續三年對這家公司進行審計,其將被禁止在美國證券交易所上市,已上市的企業甚至會遭遇停止交易與下市。

分析人士表示,長期以來,PCAOB屢次抱怨中方未能批准其調閱中概企業資料的要求,使得該機構無法確切掌握在美上市中企的審計情況。隨着近年中美經貿緊張情勢升級,加上2020年4月起瑞幸咖啡爆發財務造假醜聞事件影響,不僅再次動搖市場對中概股的信心,也引發美國政府緊盯中概股動態,政界人士更頻頻呼籲應立法加強外企監管事項

通常而言,在美國上市的公司都要經過PCAOB的審計,但中國包括新證券法在內的多項法律法規要求,上市企業的審計底稿檔案應當存放在境內,且不得擅自使用任何手段技術傳遞給境外機構或者個人理由是涉及到國家機密資安主權。如果外國監管機構要對某家中企進行審查,需要得到中國監管部門的同意,合作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