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指不公開幼兒園狼師名「自相矛盾」?蔣萬安說話了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參加「拒絕菸害 享受純淨生活」記者會受訪。記者楊正海/攝影

針對臺北市爆發私立幼兒園教保員對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事件,3名監察委員昨指臺北市政府3月12日發佈行政調查結果的新聞稿,並作成行政處分,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有自相矛盾之處,導致外界誤解兒少法變相包庇加害人。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受訪說,仍會依照過去所遵循的原則和過去處理的方式進行。

3位監委在今年初針對臺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等情,立案調查中。昨天3監委表示,臺北市政府於3月12日發佈該案行政調查結果的新聞稿,既已作成公佈姓名及機構名稱的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導致外界誤解「兒少權法69條」變相包庇加害人。

蔣萬安上午參加「拒絕菸害 享受純淨生活」記者會受訪,對於監委認爲對幼稚園的名稱,甚至是加害者狼師的全名都應該揭露,北市府會主動揭露?蔣萬安說,兒少權法第69條有相關的規定,但是市府也都會配合監察院的調查,當然也很希望監察院、NCC、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有一個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能夠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遵循。

媒體也問蔣萬安,媒體不能報名字,是否變相在保護加害者,而不是在保護被害者?蔣萬安說,其實法律有相關的規範,但是在執行上面,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有更明確的一個依循標準,會有更好的依循。

他說,其實他也請市府盤點在適用法律上,有哪些是可以讓中央來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兒少權法第69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如果是已知得以識別相關的被害人,有沒有相關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這個部分如果能夠有更明確的規定跟審議原則,市府在執行上面,其實會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

至於網路上其實已經有公佈幼兒園的名字,蔣萬安說,市府還是會依照過去所遵循的一個原則,跟過去處理的方式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