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器爭議 柯文哲、蔣萬安激烈交鋒
民衆黨主席、臺北市前市長柯文哲(左)、現任市長蔣萬安(右)昨天一同出席清大月涵堂修建動土典禮。雙方入座後柯文哲率先打破沉默,主動提及臺智光案,兩人短暫交談。記者林俊良/攝影
臺北市議員陳重文因警用監視器涉貪案被收押禁見,引發臺北市長蔣萬安和前市長柯文哲連日爲監視器合約隔空交鋒,兩人昨出席活動同框,柯向蔣解釋當時簽約原由,但蔣一離開,柯不幹示弱嗆蔣「好膽就去臨時會啊」,副市長李四川回擊「因爲你8年的漠視,才產生今天的結果」。
蔣萬安昨先是表示,警察局的專案費率是在柯市長任內民國106年簽訂,3M費率月租2200元,再加上議會但書要求全面使用3M,北市府依此編列預算,要問柯主席爲什麼要籤2200元費率專案?
蔣萬安轉往出席清大月涵堂修建動土典禮,柯文哲也出席,兩人座位被安排在一起,也短暫交談監視器案,蔣萬安在活動結束後即離開,柯文哲則留下受訪。
柯文哲說,他只問兩個問題,第一,爲什麼不敢開臨時會?如果是坦蕩蕩誠心檢討,就開臨時會,把來龍去脈講清楚;第二點最關鍵 ,爲什麼柯編的預算是4.6億,到蔣才隔1年,卻變5.5億,多了9千萬,「如果我當臺北市長,我一定把它擋住」。
柯文哲說,任內就有議員在施壓,警察局前局長壓力大,他說他來扛,2M就可以解決,不需要3M;廠商爲多賺一點錢,就去施壓議會,他覺得做事合理就好,每一支攝影機去測,如有延遲、影像不清用3M,其他可以用2M解決,就繼續用2M,他任內3M攝影機只有23%,另77%是用2M,但是廠商貪心想賺更多,希望100%都用3M。
「看柯市長如此咄咄逼人,我就不忍了」,李四川指出,柯任內不但沒有把母約解掉,還在106年與臺智光公司再訂一個專案網路的子約;柯編列112年警局監視器預算時,是23%用3M,77%用2M,所以纔會編4.6億元,但留給蔣市府因覆議失敗,議會但書要求全部都要用3M,「不必問蔣市府,所有的答案都依柯市長制定的」。
柯文哲見狀又在臉書出示卸任前最後一份公文,「請警察局向下任市長提報議會但書窒礙難行事由」、「該但書實際上爲財團勾結議會,詐取國家財產之惡行惡狀,必須公告於世,予以遏止」柯強調,在他任內他負責,蔣萬安不要再胡扯費率,爲了卸責說謊。
北市副發言人李政軒指出,說謊是非常嚴重的指控,蔣萬安在哪一件事情上說謊?請柯提出具體證據,否則把這兩字吞回去。柯不要再以公文上的辭藻卸責、閃躲,八年之間沒有作爲,也擋不下議會但書的是誰?所有責任推給下一任的又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