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法律法規體系清償企業賬款
來源:經濟日報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拖欠企業賬款問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健全拖欠企業賬款清償法律法規體系。《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0年實施以來,對依法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切實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着工作機制不夠健全、支付責任不夠具體、保障措施有待加強等問題。本次新修訂的《條例》,對上述情況進行了修改完善。通過深入研究國際法律實踐,結合中國市場的獨特需求,形成了更加精準、更具中國特色的法律解決方案,從而有助於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借鑑國際經驗,規範經營主體間款項支付行爲
在現代市場經濟中,由於大型企業佔據市場優勢地位,中小企業對這些主體的依存度較高,若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機制,中小企業將持續面臨權益保護的系統性挑戰。國際實踐已經證明,通過法律制度構建經營主體間的均衡機制,是維護經濟生態健康和市場秩序的重要途徑。近年來,發達經濟體陸續構建了針對性的法律框架,從制度層面規範企業間的資金支付行爲。這些法案的核心旨在通過明確的法律條款,約束大型企業的市場行爲,防範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
本次《條例》修訂以開放和審慎的國際視野,吸收了先進經驗。通過對相關國家和地區法律法規的深入比較研究,在付款時限、監督管理、信用約束等重要領域,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法律保護體系。比如,大型企業從中小企業採購貨物、工程、服務,應當自交付之日起60日內支付款項;大型企業應當將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工作情況,納入企業風險控制與合規管理體系;對拖欠中小企業款項情節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機關、事業單位的經費安排和大型企業財政資金、項目審批等將採取限制性措施。這不僅體現了對國際實踐的借鑑,更彰顯了以法治手段保護中小企業權益、維護市場秩序的現代經濟治理智慧。
二、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健全市場監管長效機制
爲有效防止中小企業賬款拖欠中出現“邊清邊欠”“清了又欠”的現象,本次《條例》修訂以解決存量、遏制增量爲導向,強化源頭治理,明確解決拖欠的機制和原則,系統性地治理拖欠問題。新修訂的《條例》進一步明確了中央與地方政府的責任,細化了部門間的職責分工,通過立法形式壓實各級政府的主體責任。具體而言,新修訂的《條例》強調了中央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與協同配合,要求各級政府加強組織領導與統籌協調。爲加大對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的清理力度,新修訂的《條例》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實施監督檢查、函詢約談、督辦通報、投訴處理等措施。這些措施爲預防和治理拖欠中小企業款項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確保了對拖欠行爲的有效監管,爲加強拖欠企業賬款疏堵結合、長效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將有助於推動市場秩序規範化和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發揮行業協會引導作用,防範企業賬款拖欠風險
行業協會作爲政府與企業之間的重要橋樑,能夠及時有效地關注企業在賬款拖欠方面面臨的挑戰,併爲政府部門的決策提供有益參考,從而降低治理風險和管理成本,促進營商環境的優化。新修訂的《條例》提出堅持支付主體負責、行業規範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的原則,明確要求行業協會商會按照法律法規和組織章程,加強行業自律管理,規範引導本行業的大型企業履行及時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義務,防止其利用市場優勢地位進行拖欠。同時,行業協會商會應爲中小企業提供信息諮詢、權益保護和糾紛處理等服務,以維護其合法權益。此次《條例》修訂從法律層面明確了行業協會商會的規範引導作用,進一步推動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形成政府監管、協會自治、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機制。
綜上所述,《條例》的修訂立足經濟社會發展現狀,以保障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爲根本,突出問題導向,借鑑國際經驗,細化相關規定,是健全拖欠企業賬款清償法律法規體系及機制的重大舉措,對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加快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趙文智 作者系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副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