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協會轟越權 藍批政治追殺
承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協會侵佔公款案的檢察官陳隆翔,6日罕見遭監察院二度彈劾。(本報資料照片)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8年前任職彰化地檢署,因偵辦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曲棍球協會侵佔公款案,6日罕見遭監察院二度彈劾。對此,檢察官協會昨發出聲明,力挺陳隆翔,認爲監察院此舉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憲政原則,更侵越檢察官職權。陳隆翔則表示,這次沒有監委約詢、調查,連替自己辯護的機會都沒有,「斲喪司法公信力的不是我,傷害監察權公信力是監察院自己」。
段宜康豪賭吞曲棍球案,法院在2019年判決確定,段宜康與前彰化縣長魏明谷須連帶賠償林滄敏名譽損失100萬元,並登報道歉確定。但監委高涌誠等接受段宜康陳情,追究當時承辦檢察官陳隆翔是否有違法失職,監察院當時以6:5通過對陳隆翔提出彈劾,並移送職務法庭審理。
不過,司法院職務法庭於前年判決陳不受懲戒,監委不滿提再審,懲戒法院由2名參審員及3名職業法官組合議庭,認定再審「顯無理由」於去年判決駁回,可上訴。未料,監察院6日公告,高涌誠、林鬱容指出,陳隆翔就該案重要爭點未致力於真實之發現,背離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論理過程亦難以昭信服,斲喪司法公信力,違法失職情事甚爲明確,彈劾成立。
對此,陳隆翔說,知道自己又被監察院彈劾1次,而且這次沒有被主辦的監委約詢、調查,甚至連爲自己權利辯護的機會都沒有,令人感慨「程序正義」本應是法治國家最基本要有的價值理念,但面臨這種情況讓他「徹底失望」。
陳隆翔強調,不知自己爲何被這樣的針對,監察院沒有以利益迴避的原因請主辦監委迴避就算了,竟連程序正義都不顧;他會好好準備接下來的挑戰,請大家不用擔心。
檢察官協會發聲明強調,監察院此舉不僅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憲政原則,也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對於檢察官調查方式及心證指摘,觸及檢察權核心,明顯侵越檢察官職權,呼籲監察權行使應謹守憲政分際,不應任意侵越檢察權核心。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痛批,這是非常標準的政治追殺和濫用監察工具,檢察官依法行政,有憑有據,沒想到監院上次彈劾沒過,現又重啓彈劾,這樣針對性行爲,就是要讓司法禁聲,不得隨意對綠色權貴依法處置,老百姓都看在眼裡,民進黨當初是怎樣批評執政者的傲慢和蠻橫,如今變成這樣,不覺慚愧和羞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