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危老建物更新 應定耐震補強專法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左起)、張宏陸、蘇巧慧與吳沛憶25日於記者會呼籲,中央應建立耐震補強的專法。(Photo by 簡嘉佑/臺灣醒報)

403強震震垮建築,危老建物更新須加速了!民進黨立委蘇巧慧等人25日召開記者會指出,臺灣30年以上的老宅高達52.6%,但因爲擔憂房價、法規又太過複雜等因素,導致屋主不願意進行耐震補強。民進黨立委吳沛憶認爲,中央應制定耐震補強專法,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並設法提高民衆意願。

法規紛亂難遵循

蘇巧慧表示,403地震導致許多建築倒塌或遭到拆除,爲了協助環境更加安全,其實行政院已提出許多救災、減災的方案,且921大地震後的房屋,耐震標準都達到「小震不壞,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標準。但她也指出,臺灣30年以上的老宅高達52.6%,急需耐震補強的作業。

民進黨立委張宏陸指出,雖然政府已有建物補強的法規,但這些規範散落在各法律中。他強調,房屋補強執行率太低的原因之一,就在於法規太複雜,所以應該訂定專法,如明訂房屋強度分級標準,判斷建物補強的急迫性,以避免這次花蓮餘震震毀多棟建築的狀況再度發生。

民進黨立委吳沛憶以臺北市爲例說,臺北市政府雖有補助專案,但完成的件數相當少,主要就是因爲自籌款比例太高、且限制僅能由管委會申請等法規限制,所以應由中央制定專法,提供法源依據,讓地方政府有統一規範,才能解決臺灣各處的老房子未達耐震標準的狀況。

耐震房屋有標章

蘇巧慧指出,許多屋主擔憂房屋一旦被列爲「需要耐震補強」,就會導致房價下跌,或修繕過程影響房屋外觀與民衆生活品質,使得民衆耐震補強的意願降低;加上政府雖然有專案補助,但估計15層樓、一層兩戶的大樓建築需要耐震補強,一戶也得負擔8萬元的經費,所費不貲。

她認爲,訂定專法有助於加速房屋補強的進度,像是爲了提升民衆補強的意願,政府可以給予經過耐震補強的房屋標章,以增加市場競爭力;加上提高建物補強補助成數,增加民衆耐震補強的意願;同時,政府人員要有更多經費與人力,以加速耐震經費覈准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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