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參議員麥唐納 提加臺關係架構法二讀動議

加拿大聯邦參議員麥唐納(Michael MacDonald)日前在參院提出「加臺關係架構法」二讀動議,並以40多分鐘時間爲全場國會議員紮紮實實上了一堂「臺灣課」,爲挺臺做足功課。

麥唐納這堂「臺灣課」從1517年葡萄牙水手發現臺灣,首次進入西方世界視野,並稱呼臺灣爲「美麗的島嶼」(Ilha Formosa)說起,闡述臺灣數百年來歷史和政治演變,以此證明爲何臺灣值得國際社會繼續支持,爲何臺灣理當享有自決權,以及爲何加拿大應該支持「加臺關係架構法」(Canada-Taiwan RelationsFrameowrk Bill)。

麥唐納去年底向加拿大參院提交「加臺關係架構法」。他21日在參院重申,提出此法旨在建立更清晰與強而有力的法律框架,適切反映加拿大與中華民國(臺灣)持續發展夥伴關係的現實。

麥唐納明確指出:「除非你像北京那樣堅稱臺灣沒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未來,否則這個法案並沒有特別值得爭議之處。臺灣做爲一個白手起家、獨立自治民主國家的存在早已不言而喻,這是所有民主國家和熱愛自由的人民都應該接受的現實。臺灣是個自由國家,應該繼續自由選擇自己的未來和自己的政府。」

不過,麥康納也強調,「加臺關係架構法」絕非激進文件,它不要求加拿大承認臺灣爲主權國家,也不改變加拿大與北京關係現狀,這個法案符合加拿大的「一箇中國政策」。

麥唐納指出,加拿大的一箇中國政策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政府,但它只「注意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聲稱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加拿大並不接受或認可北京的立場。

「加臺關係架構法」內容明確指出,加拿大認爲,任何以非和平手段、抵制或禁運來決定臺灣未來的行爲都是對和平的威脅,加拿大將嚴正關切。法案要求加拿大政府支持臺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國際民航組織(ICAO)、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等國際多邊機制及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

該法案另將賦予臺灣的總統等高層官員非公務出訪時可免簽入境加拿大,以促成更多「過境外交」的機會,並同意臺灣政府駐加拿大代表機構改名爲「臺灣代表處」,加國駐臺貿易辦事處改稱爲「加拿大駐臺代表處」等,以強化加臺雙方在印太地區互爲重要貿易伙伴與戰略盟友的關係。

麥唐納提出法案二讀動議後,卑詩省聯邦參議員胡元豹(Yuen Pau Woo)表示支持強化臺加人民往來,但他詢問麥唐納,是否建議將「92共識」做爲加強加臺關係的基礎?

麥唐納回覆:「現在是2024年,不是1992年,臺灣人民已向前邁進,也很明顯想對未來做出自己的決定,我們應該支持他們。」

加臺關係架構法案在參院二讀未設下討論時程表,加國國會暑休將屆,此案可能要到秋季纔會有新進展。與此同時,加國衆院友臺聯邦衆議員古柏(Michael Cooper)兩度提出類似法案,去年6月通過一讀。麥唐納向參院提出二讀動議後,古柏隨即在X平臺發文呼應聲援。